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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22 深市 中装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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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装建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19

中装建设: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2          证券简称:中装建设          公告编号:2021-043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装建设”)于2021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911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525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52,500 万元(含发行费用),
募集资金净额 51,230.69 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募集资金到 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8233 号《验资报告》。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承诺投资项目      预计总投资  募集资金拟  募集资金累计  投资进度
 号                              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1  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项目    57,078.69    51,230.69        601.62      1.17%

          总计              57,078.69    51,230.69        601.62      1.17%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除
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1,391.42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01.62 万元,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应有余额为 52,020.49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22,020.49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已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归还至募集资
金专户)。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
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日(2021 年 4 月 26 日)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若因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实施进度超过目前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程。本次使用募资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4 月 28 日刊登于公司
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1)。

  截至 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已分次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并已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报了公司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4 月 16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期,在项目建成过程中,募集资金将有部分资金存在闲置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着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将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具体使用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该资金将用于生产经营,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会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节省约 1,305 万元(按银行 4.35%的基准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在此次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内,若募投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负责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确保项目进度,由此形成的流动资金缺口由公司通过增加银行借款或其他方式自行解决。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 12 个月内没有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2、根据公司目前的资产负债状况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在本次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或需提前归还时,公司有能力归还。

  3、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存在相互抵触的情形。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届满,公司将该部分用于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时,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单次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也未超过 12 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履行了规定的程序。

  4、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的情况下,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东兴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装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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