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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莱英医药集团(天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2014年4月25日报送)

公告日期:2014-05-07

  一、  次发行的方案
  请投资者在报价、申购过程中考虑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因素。
  (一)发行数量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预计不超过3,000
万股,其中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上限为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
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且合计不超过1,500万股,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
数量为准。公司将优先实施公开发行新股,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最大数量为
3,000万股,新股发行数量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量、新股发行费用和
发行价格确定。根据询价结果,公司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未超过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总额,则不需要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公司若预计新股发行募集资金净
额超过募投项目所需资金总额,则相应调减新股发行数量,同时发行人股东公开
发售股份。若本次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涉及老股转让的,公开发售股份的额度原则
上由持有公司股份满36个月并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开发售申请的股东
ASYMCHEM LABORATORIES,INCORPORATED、HAO HONG、成都弘润通
科技咨询有限公司、石家庄睿智汇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诚伦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按
各自持股比例向自愿设定1 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迸行公开发售。涉及
HAO HONG先生公开发售股份的,发售股份数量以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5%为
限。
    (二)发行费用的分摊
    1、保荐费、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信息披露费等相关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在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中扣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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