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专业意见附表
第 3 号——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名称 北京东方中科集成科技 财务顾问名称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东方中科 证券代码 002819
购买资产类型 完整经营性资产 √ 不构成完整经营性资产□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万里锦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刘达、金泰富资
本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杭州明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精确智芯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格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赵国、张林林、珠海
交易对方 华安众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国丰鼎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珠海华安众泰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珠海大横琴创新发展有限公司、
王秀贞、刘顶全、张小亮、孙文兵、北京泰和成长控股有限公司、余良兵、
西藏腾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珠海众诚联合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东方科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交易对方是否为上市公 是 □ 否 √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是 √ 否 □
司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控制权是否变 是 □ 否 √ 交易完成后是否触发要 是 □ 否 √
更 约收购义务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东方中科拟向万里锦程、刘达、金泰富、杭州明颉、精确智芯、格力创投、
赵国、张林林、珠海众泓、国丰鼎嘉、珠海众泰、大横琴创新、王秀贞、刘
顶全、张小亮、孙文兵、泰和成长、余良兵、西藏腾云、珠海众诚 20 名交
易对方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万里红 78.33%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将持有万里红 78.33%股权。
本次交易中,万里红 78.33%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297,978.50 万元,全部以发行
方案简介 股份方式支付。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股价格为 22.82 元/股,不低于定
价基准日前 1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的 90%。据此计算,东方中科拟发行股份
购买万里红 78.33%股权的发行数量为 130,577,774 股。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
期间,如上市公司另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上市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进
行相应调整,发行数量也随之进行调整。
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具体发行股份数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股
交易对方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 总对价 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
转让比例
万里锦程 29.46% 28.04% 106,546.69 106,546.69 46,690,047
刘达 7.22% 7.22% 27,447.84 27,447.84 12,027,976
金泰富 5.83% 5.83% 22,135.92 22,135.92 9,700,229
杭州明颉 5.01% 5.01% 19,026.19 19,026.19 8,337,508
精确智芯 3.88% 3.88% 14,757.28 14,757.28 6,466,818
格力创投 3.88% 3.88% 14,757.28 14,757.28 6,466,818
赵国 2.97% 2.97% 11,269.36 11,269.36 4,938,370
张林林 2.91% 2.91% 11,070.32 11,070.32 4,851,147
珠海众泓 2.58% 2.58% 9,813.59 9,813.59 4,300,434
国丰鼎嘉 2.33% 2.33% 8,854.37 8,854.37 3,880,090
珠海众泰 2.14% 2.14% 8,116.51 8,116.51 3,556,751
大横琴创新 1.94% 1.94% 7,378.64 7,378.64 3,233,410
王秀贞 1.85% 1.85% 7,025.06 7,025.06 3,078,464
刘顶全 1.76% 1.76% 6,703.07 6,703.07 2,937,368
张小亮 1.75% 1.75% 6,659.17 6,659.17 2,918,127
孙文兵 1.53% 1.53% 5,810.31 5,810.31 2,546,146
泰和成长 0.97% 0.97% 3,689.32 3,689.32 1,616,703
余良兵 0.75% 0.75% 2,841.15 2,841.15 1,245,025
西藏腾云 0.58% 0.58% 2,213.59 2,213.59 970,023
珠海众诚 0.41% 0.41% 1,549.51 1,549.51 679,015
合计 79.76% 78.33% 297,978.50 297,978.50 130,577,774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东方中科拟向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且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100%;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普通股不超过本次重组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向控股股东东方科仪控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为审议本次重组事项的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之日。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组成,上述事项互为条件,其中任何一项不生效或因故无法实施的,另一项
也不生效或不予实施。
如发行价格进行调整,认购数量相应予以调整。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上市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有所调整,东方科仪控股的认购数量相应予以
调整。
序号 核查事项 核查意见 备注与说明
是 否
一、上市公司是否符合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条件
1.1 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 √
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 √
争,增强独立性
1.2 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是否被注 √
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不适用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是否专项核查确认
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
事项的重大影响是否已经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 不适用
易予以消除
1.3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是否为权属清
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 √
属转移手续
1.4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 √
九条的规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2.1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2.1.1 交易对方的名称、企业性质、注册地、主要办公
地点、法定代表人、税务登记证号码与实际情况 √
是否相符
2.1.2 交易对方是否无影响其存续的因素 √
2.1.3 交易对方为自然人的,是否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 √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或者护照
2.1.4 交易对方阐述的历史沿革是否真实、准确、完整, √
不存在任何虚假披露
2.2 交易对方的控制权结构
2.2.1 交易对方披露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是否全面、完整、 √
真实
2.2.2 如交易对方成立不足一年或没有开展实际业务,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
的情况
核查意见
序号 核查事项 是 否 备注与说明
2.2.3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的主要股东及其他管理人的 √
基本情况
2.3 交易对方的实力
2.3.1 是否已核查交易对方从事的主要业务、行业经验、 √
经营成果及在行业中的地位
2.3.2 是否已核查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