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15 证券简称:崇达技术 公告编号:2022-054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2 年 6 月 24 日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1,333.00 万股,占本次授予前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1.52%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227 人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5.78 元/股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的授予登记工作,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 年 4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16 日至 2022 年 4 月 26 日期间,公司对授予的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接到任何针对本次激
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三)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崇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激励对象在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存在利用与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2 年 6 月 8 日
(二)首次授予价格:5.78 元/股
(三)首次授予数量:1,333.00 万股
(四)首次授予人数:227 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 占2022年限制 占公司股本总额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万 性股票总数的 的比例
股) 比例
余忠 董事、副总经理、 48.00 2.74% 0.05%
董事会秘书
彭卫红 董事、副总经理 48.00 2.74% 0.05%
赵金秋 财务总监 23.90 1.36% 0.03%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1,213.10 75.51% 1.39%
(224 人)
首期合计(227 人) 1,333.00 82.97% 1.52%
预留部分 273.60 17.03% 0.31%
合计 1,606.60 100.00% 1.83%
注:以上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五)本激励计划的时间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首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限售期为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与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及比例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数量占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24 3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二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36 3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第三个解除限 自授予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48 40%
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六)解除限售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分 3 期解除限售,在解除限售期内满足本计划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申请股票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解除限售安排及公司业绩考核条件如下:
公司业绩考核条件
解除限售期
基准增长率 目标增长率
第一个解除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
限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4% 润增长率不低于 59%
第二个解除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
限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润增长率不低于 150%
第三个解除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 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
限售期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16% 润增长率不低于 290%
说明:按照以上业绩指标,各期解除限售股票数量与考核期考核指标完成率相挂钩,具体挂钩方式:1、以上各年度指标中净利润增长率未达到基准增长率则属于未达到当年的解除限售条件,当年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2、以上各年度指标在净利润增长率均达到基准增长率的前提下,按以下计算法则确定各期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数量。
各期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各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其中,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确定方法如下(设 X 为考核当期实际同比2021 年增长率,A 为当期基准增长率,B 为当期目标增长率):
考核期公司业绩条件完成情况 指标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当 B>X≥A 60%+(X-A)/(B-A)×40%
当 X≥B 100%
说明:1、以上“净利润”为未扣除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净利润,且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2、公司业绩考核没有达到目标条件而未能解除限售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3、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2、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各期最终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各期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公司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个人级解除限售股票比例
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依据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主要依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要求,以被考核人员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依据。个人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予以回购注销。
S A B C D
考核等级
优秀 良好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个人级解除限售比例 100% 90% 80% 70% 0%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鉴于部分激励对象个人原因不具备授予限制性股票资格,以及 2021 年度权益分派的原因,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授予数量及激励对象的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首次授予数量、首次激励对象人数进行如下调整:授予价格由 6.09 元/
股调整为 5.78 元/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477.40 万股调整为 1,333.00
万股,首次激励对象人数由 255 名调整为 227 名,预留部分授予数量 273.60 万
股保持不变。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说明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875,646,640 股增加至888,976,640 股。公司实际控制人姜雪飞先生、朱雪花女士及一致行动人姜曙光先生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