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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捷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4-08-28

恩捷股份: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创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3,348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3.41 元。截至
2016 年 9 月 6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783,766,8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人民币 35,999,8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747,767,000.00 元。

  截止 2016 年 9 月 6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089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68,619,586.01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36,659,128.15 元;于 2016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
募集资金人民币 318,136,589.05 元;2017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6,067,736.89 元;
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36,288,006.85 元;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4,728,775.11
元;2020-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0.00 元。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9 年 5 月召开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IPO 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恩捷技术研究院项目”总投资预算为 1.2 亿元,拟将分散在各个下属公司的技术中心整合到一起,进一步加强公司研发实力,该项目实施地点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 155 号,拟通过成立全资子公司并向上海恩捷租赁其厂区内的实验楼、办公楼及宿舍的方式实施。2023
年度,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投入使用。公司 2023 年度至 2024
上半年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6,739,349.96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
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03,784,668.61 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2,649,648.22 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701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11 日公开发行 1,6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
值 100 元。截至 2020 年 2 月 17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1,600,000,000.00 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877,358.49 元,募集资金净额 1,586,122,641.51 元。
  截止 2020 年 2 月 17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04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0 年 3 月 16 日,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
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697,984,425.54 元,公司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1,586,122,641.51 元全额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核字[2020]001799 号”鉴证报告确认。

  截止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
毕,专户余额为 0.00 元,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三)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76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7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9,444,44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2.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4,999,999,968.00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4,150,943.40 元,其他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3,344,470.1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4,982,504,554.49 元。
  截止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0]00046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年 6 月 14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5,036,635,799.81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254,221,260.11 元;于 2020 年 9 月 8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用
募 集 资 金 人 民 币 4,637,050,782.36 元; 2022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45,363,757.34 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14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
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

  (四)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43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4 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85,421,412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87.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7,499,999,973.60 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46,453,872.58 元,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453,546,101.02 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1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3]00025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
7,177,592,775.84 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人民币 3,998,086,272.07 元;于 2023 年 6 月 14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546,795,768.34 元;2024 年上半年使用募集资金
632,710,735.43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75,633,388.32
元(含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人民币43,133,991.16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业经公司 201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中国银行玉溪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牡丹支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玉溪分行开设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用于各募投项目、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并与招商证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更换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93 号),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承接公司原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为保证募集资金督导工作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珠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市分行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德新纸业有限公司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 5%的,募集资金使用方及开户银行应在付款后 5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原募投项目“新增年产 1.3 万吨高档环保特种纸改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净额 10,588.68 万元及相关利息用于新募投项目“恩捷股份研究院项目”,由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实施。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诉权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

  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已变更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研究有限公司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行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专户,并与本公司、中信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银行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

  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的

  《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

  或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以较低者为准)的,公司及开户

  银行应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中信证券,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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