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赫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山东赫达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1 年 10 月 18 日,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向与 MERCADOS YCOMERCIOSASIATICOS , SL(以下简称 M&C)共同
出资的合资公司 HEAD Solutions S.A. (以下简称“赫达西班牙公司”)提供 200
万欧元的财务资助,利息按年利率 0.95%单利计算,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放日起 12 个月,股东 M&C 将按其持股比例为赫达西班牙公司提供财务借款。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目前各国内金融机构已暂停办理跨境担保业务,该笔担保取消。
因赫达西班牙公司系公司参股公司,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该议案属于董事会审批范围内,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资助对象(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HEAD Solutions S.A. (山东赫达(西班牙)有限责任公司)
2、注册地址:西班牙卡斯特利翁市
3、注册资本:100 万欧元
4、经营范围:开发及管理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自身及相关产品在欧洲的
业务。同时,与公司所有全球商业伙伴保持战略联盟。
5、股权结构:
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 50%
HEAD Solutions S.A.
(山东赫达(西班牙)有限责任公司)
MERCADOSYCOMERCIOS
ASIATICOS ,SL 50%
6、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20年 12月 31日 2021年 6月 30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 8,088,598.13 8,457,089.35
总负债 1,197,851.63 3,316,746.33
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1,197,851.63 3,316,746.33
净资产 6,890,746.50 5,140,343.02
营业收入 129,066.08 6,444,876.45
营业利润 -1,512,335.33 -1,477,918.67
净利润 - 1,134,253.50 -1,477,918.67
7、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分析:赫达西班牙公司资信状况良好,经营状况持续向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8、关联关系:赫达西班牙公司为公司持股 50%的合营企业,根据《企业会
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风险防范措施
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参
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与 M&C 共同出资的合资公司赫达西班牙公司提供 200 万欧元的财务资助,利息按年利率 0.95%单利计算,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发放日起 12 个月,股东 M&C 将按其持股比例为赫达西班牙公司提供财务借款。
公司为参股公司——赫达西班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经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提供,有利于参股公司业务稳定与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整体利益,风险可控。公司亦将密切关注赫达西班牙公司的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其偿债能力,将风险控制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该项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市场原则进行,不存在关联交易的一方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另一方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赫达西班牙公司提供 200 万欧元财务资助,约占 2020 年经审计净资
产值的 1.29%,资助金额较小。公司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有助于参股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助力公司产品在欧洲市场的开拓,能够良好保证公司销售渠道的畅通,公司与赫达西班牙公司业务合作情况良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的数量
截止目前,公司未对除全资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公司提供任何财务资助。
七、董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向赫达西班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系赫达西班牙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同时,参股公司另一股东按其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财务资助,有效降低了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就该议案征求独立董事的事前意见,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向赫达西班牙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推动赫达西班牙公司快速发展,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风险整体可控,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1、山东赫达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2、山东赫达向参股公司提供借款,是经参股公司各股东方协商一致,按照股权比例进行提供,赫达西班牙公司另一股东 M&C 将同时按其持股比例为赫达西班牙公司提供财务借款。山东赫达本次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受到影响。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向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赫达股份有限公司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崔永锋 潘青林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