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41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承诺至少 3个月内不再筹划除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发行股
份购买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外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事项。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的说明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8年5月2日、2018年5月3日、2018年5月4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达到20.6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进行了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 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预计将要发
生重大变化;
(四)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
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 经问询及核查,公司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亦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六) 经问询及核查,公司之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
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七)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披露原则的其他情
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18年5月3日披露了《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9),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题。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2018年3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中所列 示的“重大风险提示”以及“第十二节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描述。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其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承诺至少 3个月内不再筹划除公司目前正在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北京理工华创电动车技术 有限公司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外的其他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发行股份等事项。
2、公司在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业绩预告为:
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00%至 30.00%
利润变动幅度
2018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199.78至 1,417.92
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2017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090.71
利润(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销售收入增加,使利润增长。
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与上述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差异。
3、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