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6 证券简称:华锋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2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在相关审计、评估等工作完成后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通过上述批准和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锋股份,证券代码:002806)自2017年6月19日开市起停牌。
2017年9月3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肇庆
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并于2017年10月9日披露了《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关于公司股票暂不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等相关公告文件。
2017年10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出的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
行政许可)【2017】第56号《关于对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
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针对问询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及时组织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进行逐项落实和认真回复,对《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和补充,并于2017年11月2日披露了相关公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7年11月2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后,尚未发出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前,每30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双方及各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的编制以及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公司将于近期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需提交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存在“审批风险、交易终止风险、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或失败的风险”等风险,具体请见预案(修订稿)中的“重大风险提示”及“第九节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肇庆华锋电子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