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03 证券简称:吉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6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于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同时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授权,公司于2018年7月3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90,00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1,600万股的20%,即不超过2,320万股(含2,320万股)。在该发行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原因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3,460.00万元,发行股票数量按照本次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竞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11,600万股的20%,即不超过2,320万股(含2,320万股)。在该发行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及其他除权原因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2、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9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孝感环保包装项目 49,584.35 48,000.00
2 廊坊环保包装项目 27,393.80 26,700.00
3 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 16,102.34 15,300.00
合计 93,080.50 90,00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73,46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资金投入总额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孝感环保包装项目 49,584.35 39,800.00
2 廊坊环保包装项目 27,393.80 21,310.00
3 厦门扩建环保包装项目 16,102.34 12,350.00
合计 93,080.50 73,460.00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不足部分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发行方案中,除上述“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外,未做其他调整。上述调整内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厦门吉宏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