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2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电子邮件
等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1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
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汤新华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关于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波发特通信基站射频系统扩建项目”一期项目已经建设完毕且投入使用,公司决定将一期项目予以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且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的 3.79%,该事项有利于方便公司管理募集资金专户,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将于 2021 年 11 月 14 日届满,监事会现提名欧化海
先生、黄秀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任职起始日自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欧化海先生、黄秀勇先生不是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以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最近两年内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候选人数未超过监事总
候选人数的二分之一。
在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将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义务和职责。
表决结果:赞成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取累积投票制
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监事。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日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1、欧化海先生: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1996 年 7 月至今,就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制造部部长、技术部部长,现担任技术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欧化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处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等相关规定。
2、黄秀勇先生:198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 年至
2011 年期间,就职于中山市欧亚电梯配套设备有限公司;2011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中山市亿泰纳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任运营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秀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持有公司 42,500股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处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