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1-099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嘉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1年 11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根据《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豁免提前 2 日通知;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数、审议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同意选举王娟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第四届董事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选举情况如下:
选举张瑞稳先生、夏海力先生、周燕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选举张瑞稳先生担任召集人。
选举夏海力先生、张瑞稳先生、王娟女士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选举夏海力先生担任召集人。
选举夏海力先生、张瑞稳先生、韩惠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选举夏海力先生担任召集人。
选举王娟女士、韩惠明先生、夏海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选举王娟女士担任召集人。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各专业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拟聘任韩惠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拟聘任周燕飞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拟聘任康云华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康云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拟聘任林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经董事长提名,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事会拟聘任康云华先生(简历及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康云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具备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格。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附件:
1、王娟女士: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97 年至
2004 年任职于苏州市世嘉电梯装饰装潢厂;2005 年至 2011 年期间,先后担任苏州市世嘉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兼经理、董事长等职务;2011 年 10 月至今,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兼任苏州世嘉新精密冲压有限公司监事,苏州世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娟女士持有公司 16,253,262 股股份,占当前公司总股
本比例为 6.4388%;其与董事候选人韩惠明先生系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等相关规定。
2、韩惠明先生: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95
年至 2004 年先后任职于苏州市彩乐装饰装潢厂、苏州市世嘉电梯装饰装潢厂;2005 年至 2011 年期间,先后担任苏州市世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2011 年 10 月至今,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同时兼任中山市亿泰纳精密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苏州世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惠明先生持有公司 11,201,625 股股份,占当前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 4.4376%;其与董事候选人王娟女士系夫妻关系,系一致行动人,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等相关规定。
3、周燕飞先生:197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07 年至 2011 年期间,就职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2011 年 9 月
至 2021 年 8 月,就职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任计划财务部部长;2021 年 8 月起,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同时兼任苏州波发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世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捷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11 月起,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燕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处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等相关规定。
4、夏海力先生:男,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
历;现就职于苏州科技大学,任苏州科技大学商学院教授,同时兼任中共苏州市委市情研究基地特聘专家、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特约研究员、苏州日报社(苏报智库)特聘专家;夏海力先生为战略管理专家,研究领域为工商管理,曾在CSSCI 及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2018 年 11 月至今,担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夏海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处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等相关规定。
5、张瑞稳先生:男,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
历;现就职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同时兼任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医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壹石通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大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瑞稳先生系会计专业领域专家,具备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资质,长期在高校从事会计与财务领域内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并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多篇论文;先后在安徽丰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平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欧普康视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皖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过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起,担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瑞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处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股份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况;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等相关规定。
6、康云华先生:198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
2011 年至 2016 年期间,先后就职于华宝证券、广发证券、苏州天马医药集团有限公司;2017 年起,就职于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任证券事务代表;同时兼任控股孙公司昆山恩电开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8 月起,任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康云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