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1 证券简称:*ST 奇信 公告编号:2023-063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
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 00720224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
书》(处罚字〔2023〕19 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5.2 条第(三)项及 9.5.3 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将在其后的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
案字 00720224 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事先告知书》。根据《事先告知
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可能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5.2 条第(三)项及 9.5.3条第(一)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目前,公司正在对《事先告知书》涉嫌违法的事实和财务数据予以核实,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决定书为准。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公司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2、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5.6 条“依据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的事实,上市公司可能触及本规则第 9.5.2 条或者第9.5.4 条规定情形的,公司应当在收到相关行政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人民法院裁判生效后立即披露相关情况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于公告后停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奇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