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9 证券简称:中坚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4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1 年 4 月 29 日在浙江省
永康市经济开发区名园北大道 155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明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邢敏先生、朱亚元先生、潘自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
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39,487.94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0.08%;实现利润总额 -3,361.14 万元,比
上年同期下降 611.23%;实现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 -2,418.02 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 410.92%。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净利
润 -24,180,198.80 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279,156,886.16 元,2020 年度不提取法
定盈余公积,减去已分配 2019 年度红利 1,584,000.00 元,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可供分配的利润 253,392,687.36 元。
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
2020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 253,392,687.36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公司发展,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目前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依据、实
际支付情况是按其在公司任职的行政岗位及职务,授权公司董事长依据经营业绩按照考核评定统筹分配。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董事薪酬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请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刊登在《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1-016);《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以及对完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
拟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有关对审计机构的费用事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行业标准和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1-01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1年度拟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万元),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申请的授信额度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商票贴现、信用证、信托、贸易融资、保理等融资方式,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董事会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信贷(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信托融资、保理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授信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意公司为了锁定成本,降低财务费用,减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拟将开展金额不超过 4,200 万美元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对公司向相关业务进行汇率及利率风险管理。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关于2021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1-018)。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本着为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8,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用于委托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包括银行理财产品、信托公司信托计划、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保险公司发行的各类产品等,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过1年(开放式、定期开放式产品除外),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1-019)。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未来三年(2021年~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的相关规定及要求,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制订本规划。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为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
利益,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浙江中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本议案。
《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具体内容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编号:2021-020);《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公司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