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8 证券简称:中晟高科 公告编号:2022-037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8 日召
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1 年利润分配预案:
1、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实现合并净利
润 85,418,009.76 元,实现可供分配利润为 85,418,009.76 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85,418,009.76
元,年末资本公积金余额 1,300,000.00 元,盈余公积余额 55,059,011.64 元。
母公司截止 2021 年度累计未分配的利润为 422,906,862.31 元,年末资本公积
金余额 16,464,825.24 元,盈余公积余额 55,059,011.64 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较为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
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保证公
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制订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
司拟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24,753,3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人民币 1.5 元(含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8,712,995.00 元。本次股利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
度分配。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分配比例将按照分派总额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利润分配及送红股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送红股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利润分配计划,该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前提下提出的,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并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二、审批程序及相关审核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及利益,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现行实际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的稳定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与公司发展成长相匹配,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
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稳定发展。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晟高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