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新疆银海鼎峰软件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挂牌引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的议案》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拟对子公司新疆银海鼎峰软件有限公司以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投资者实施增资扩股,公司放弃本次增资中相应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增资扩股后,新疆银海鼎峰软件有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会对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产生影响。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董事会对本次新疆银海鼎峰软件有限公司引进投资者及公司放弃优先认缴出资权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李光金 冯建 秦志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