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8-009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配股发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文科园林”)配股方案已经文科园林于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7年10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17年4月17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现本次配股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2377号文核准。
2.本次配股以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3日(T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文科园林股本总数247,495,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
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为74,248,5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7,664,25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6,584,250股,均采取网上定价发行,由中德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配股代码“082775”,配股简称“文科A1配”。
3.本次配股的配股价格为11.50元/股。
4.本次配股向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3日(T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文科园林全体股东配售。
5.本次配股结果将于2018年4月3日(T+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6.如本次发行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
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本次配股缴款及网上清算期间,即 2018
年3月26日至2018年4月2日(T+1日至T+6日),文科园林股票停止交易。
8.本发行公告仅对发行人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向全体股东进行说明,不构成对本次配股的任何投资建议。股东在做出认购配股决定之前,请仔细阅读2018年3月21日(T-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证券日报》上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全文及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文科园林/发行人 指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指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德证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配股 指 发行人根据《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
书》,按照10:3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的行为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指 用人民币标明面值且仅供境内投资者以人民币进行买
卖之股票
股权登记日/T日 指 2018年3月23日
全体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文科园林
股东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 李从文、赵文凤夫妇
第一大股东 指 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
日 指 工作日/正常交易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元 指 人民币元
一、本次配股的基本情况
1.配股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1.00元。
3.配售比例及数量:本次配股以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3日,
T日)收市后文科园林股本总数247,495,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的比例
向全体股东配售,共计可配股票总数量74,248,500股。
4.募集资金数量:预计不超过85,385.775万元(含发行费用)。
5.配股价格:11.50元/股。
6.发行对象:截至股权登记日2018年3月23日(T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文科园林股份的全体股东。
7.发行方式:网上定价方式发行。
8.承销方式:代销。
9.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从文、赵文凤夫妇承诺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文科园林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10.第一大股东承诺:发行人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文科控股有限公司承诺按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文科园林本次配股的可配售股份。
11.本次配股主要日期和停牌安排如下:
交易日 配股安排 停牌安排
2018年3月21日 刊登配股说明书及摘要、配股发行公
正常交易
(T-2日) 告以及网上路演公告
2018年3月22日 网上路演 正常交易
(T-1日)
2018年3月23日 股权登记日 正常交易
(T日)
2018年3月26日 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至3月30日 全天停牌
(T+1日-T+5日) 刊登配股提示性公告(5次)
2018年4月2日 登记公司网上清算 全天停牌
(T+6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2018年4月3日 发行成功的除权基准日,或发行失败 正常交易
(T+7日) 的恢复交易日及发行失败的退款日
注1:以上时间均为正常交易日。
注2: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配股,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
二、本次配股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时间
本次配股的缴款时间为2018年3月26日(T+1日)起至2018年3月30日
(T+5日)的深交所正常交易时间。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配股认购权。
2.缴款地点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资金账户卡在股票账户指定交易的营业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也可于缴款期内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等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
3.认购缴款方法
原股东于缴款期内认购本次配股,可通过网上委托、电话委托、营业部现场委托等方式在股票托管券商处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配股缴款手续。配股代码“082775”,配股简称“文科A1配”,配股价11.50元/股。配股数量的限额为截至股权登记日股东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0.3),可认购数量不足1股的部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上市公司配股登记业务指南(2017年版)》中的零碎股处理办法处理,股东可通过交易系统查看“文科A1配”可配证券余额。在配股缴款期内,股东可多次申报,但申报的配股总数不得超过该股东可配股票数量限额。
4.原股东所持股份托管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营业部的,分别到相应营业部认购。
三、发行结果处理
1.公告发行结果
文科园林、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18年4月3日(T+7日)在《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并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配股发行结果公告》公告发行结果,内容包括股东认购情况、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占可配股票总数量的比例、本次配股最终结果以及如发行失败的退款处理等。
2.发行结果公告后的交易安排
(1)如本次配股成功,则文科园林股票将于2018年4月3日(T+7日)进
行除权交易;如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第一大股东不履行全额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本次配股拟配股数量的70%,本次配股失败,则文科园林股票将于2018年4月3日(T+7日)恢复交易。
(2)如本次配股失败,根据股东指定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如存在冻结资金利息,将按配股缴款额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如有)后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退款中涉及的重要内容如下:
① 退款时间:2018年4月3日(T+7日)
② 退款额:股东配股缴款额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有)扣除利息所得税
(如有)
③ 计息方式: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计息时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
两位
④ 计息起止日:股东配股缴款次日起至退款日前一日,即至2018年4月2
日(T+6日)
⑤ 利息部分代扣代缴利息所得税(如有)
四、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不向股东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发行手续费等费用。
五、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交易
文科园林本次发行成功获配股份的上市日期将在本次配股结束后刊登的《配股股份变动及获配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公告。
六、网上路演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8年3
月22日(T-1日)14:00-16:00就本次发行在全景网(http://www.p5w.net)举行网
上路演。
七、咨询电话
本次配股投资者咨询电话:010-59026619。
八、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1.发行人: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