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66 证券简称:*ST 索菱 公告编号:2021-067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公告
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公司出席出资人组会议的所有股东均有表决权,经参与表决的出资人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视为该组通过重整计划草案。《重整计划(草案)》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获得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存在不确定性。
2.若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并顺利执行,根据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司将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股本将由 421,754,014 股增至 843,508,028股,转增形成的 421,754,014 股转增股份(最终转增的准确股份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处置方式详见管
理人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发布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股票是否进行除权处理,公司将进一步充分论证,待除权安排明确后及时发布公告。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规定,《重整计划(草案)》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所涉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由出资人组进行表决。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表决通过,或虽未
表决通过,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计划(草案)》符合《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重整计划将于人民法院裁定批准之后公告。若出资人组会议未表决通过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或债权人会议未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且重整计划未依照《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或者已表决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人民法院将裁定终止公司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如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慎重表决并注意投资风险。
5.管理人特别提示: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索菱股份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已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裁定
受理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索菱股份”或“公司”)破产重整一
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指定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和《关于收到法院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
经报请深圳中院,公司将于2021年12月27日9:30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表决《重整计划(草案)》。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的,应当设出资人组,对该事项进行表决。鉴于《重整计划(草案)》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索菱股份将于同日召开出资人组会议,
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
为了便于股东投票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索菱股份出资人组会议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正常显示为“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组会议”,现将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进行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三)
(四)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海德一道交汇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 B 栋 36 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对《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审议、表决(详见管理人同日披露的《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和完备性。
三、本次会议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
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四、现场会议登记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
见附件三),以便确认登记,信函请于 2021 年 12 月 24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
信函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至 2021 年 12 月 24 日上午 9:00-11:30,
下午 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会议,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28022655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与海德一道交汇处中洲控股金融中心B3609
邮政编码:581054
联系人:徐海霞
(二)会议相关材料备置于会议现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计为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风险提示
(一)由于公司 2020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14.3.11 条规定,如果公司 2021 年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 14.3.7 条规定的条件,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二)目前,由于触及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及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较弱,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因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七)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7 条第(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管理人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公司重整进展。管理人发布的信息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66;投票简称:“索菱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1 年 12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