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汇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新田社区深南大道 第五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四路
1 1006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福田科技广场)A栋三十一层至三十 85 号泰然立城 B 座 401-610(4-6 层)。
二层。 邮政编码:518042。
邮政编码:518040。
2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人民币 四亿一千零 二万五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四亿零九百九十二万四千
(410,025,000)元。 (409,924,000)元。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四 亿 一 千 零 二 万 五 千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四亿零九 百九十 二万四千
3 (410,025,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四亿一千零 (409,924,000)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四亿零九百
二万五千(410,025,000)股,其他种类股零(0)股。 九十二万四千(409,924,000)股,其他种类股零(0)股。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
4 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 股东买入公司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
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
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
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 第九十五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
任公司的董事: 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5)年,或者 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5)年,或者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5)年; 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总经理,
5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 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
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3)年; 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
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
执照之日起未逾三(3)年; 执照之日起未逾三(3)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3)年。董 第九十六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3)年。董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候选人名单及详细简历、资料 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候选人名单及详细简历、资料
应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形成 应提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后,形成
审查报告和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未经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报告和提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未经提名委员会资格
审查的董事候选人不得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在任 审查的董事候选人不得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在任
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可以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
6 每年更换非独立董事的比例不得超过非独立董事成员总数的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三分之一(1/3),当年度非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辞任导致超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
过上述比例的除外。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 事职务。
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
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2)。
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