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之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二零二一年九月
释义
在本核查意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南兴 指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莞市南兴家具装备制造股份有
股份 限公司”、曾用证券简称“南兴装备”
本次交易 指 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
易事项
标的公司、唯一网络 指 广东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东莞市唯一网络科技有限公
司”
本核查意见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之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标的资产 指 唯一网络 100.00%股权
交易对方 指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方
南兴股份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在业
《专项审核意见》 指 绩承诺期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异情况所出具的专
项审核意见
《减值测试报告》 指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南兴股份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
构或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所出具的专项报告
业绩承诺期 指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
业绩承诺方承诺的标的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承诺净利润 指 年度经南兴股份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
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标的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2020 年度实际实现的
实际净利润 指 经南兴股份指定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
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厦门星思惠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贵州唯创众
厦门星思惠 指 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平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屏南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厦门唯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南靖唯壹股权
厦门唯联 指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贵阳唯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屏南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
莞市唯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宏商资本 指 东莞市宏商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东莞市唯一互联网信息安全产业发
展基金的基金管理人
俊特投资 指 广东俊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东浩投资 指 东莞市东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众汇精诚 指 新余众汇精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业绩承诺方 指 厦门星思惠、厦门唯联、众汇精诚
补偿义务人 指 厦门星思惠、厦门唯联、众汇精诚、王宇杰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指 南兴股份、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方、唯一网络、
金购买资产协议》 王宇杰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东莞证券、独立财务顾 指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问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核查意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
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的要求,对南兴股份本次交易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
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南兴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向屏南唯创众成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71 号)核
准,公司向厦门星思惠发行 8,155,677 股股份、向厦门唯联发行 7,712,582 股股份、
向宏商资本发行 2,313,774 股股份、向俊特投资发行 694,132 股股份、向冯鸣发
行 661,078 股股份、向东浩投资公司发行 462,754 股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唯一网
络 100%股权。
本次交易前,鉴于公司 2017 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股份由 19,999,997 股调整为 20,190,050 股,
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序 交易对方 转让标的公 交易价格 现金支付 股份支付
号 姓名/名称 司股权出资 (万元) (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前后差异
金额(万元) (股) (股) 情况(股)
1 厦门星思 1,500.00 35,114.2857 9,122.1429 8,155,677 8,233,177 77,500
惠
2 厦门唯联 1,050.00 24,580.0000 - 7,712,582 7,785,872 73,290
3 宏商资本 315.00 7,374.0000 - 2,313,774 2,335,761 21,987
4 俊特投资 94.50 2,212.2000 - 694,132 700,728 6,596
5 冯鸣 90.00 2,106.8571 - 661,078 667,360 6,282
6 东浩投资 63.00 1,474.8000 - 462,754 467,152 4,398
7 众汇精诚 37.50 877.8571 877.8571 - - -
合计 3,150.00 73,740.00 10,000.00 19,999,997 20,190,050 190,053
注:南兴股份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具体数量以南兴股份向交易对方支付的股份对价
除以股份发行价格进行确定,小数部分不足一股的,交易对方自愿放弃。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自该等股份于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6 月 25 日。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二〇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18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因期间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公司 2018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 2019 年 6 月 10 日公司总股本 131,349,85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001187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001187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
更为 197,040,366 股,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19 年 6 月 18 日实施完毕。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交易对方持有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姓名/名称 转增前股本 转增后股本
1 厦门星思惠 8,233,177 12,350,743
2 厦门唯联 7,785,872 11,679,732
3 宏商资本 2,335,761 3,503,919
4 俊特投资 700,728 1,051,175
5 冯鸣 667,360 1,001,119
6 东浩投资 467,152 700,783
合计 20,190,050 30,287,471
2019 年 7 月 5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
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88),宏商资本、俊特投资、冯鸣、东浩投资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6,256,99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1755%,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6,256,99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3.1755%,上市流通日为 2019 年 7 月 10 日。
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
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93),厦门唯联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5,839,86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9638%,于解禁日实际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数量为 5,839,866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2.9638%,上市流通日为 2019年 7 月 25 日。
2020 年 5 月 13 日,公司二〇一九年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