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20-024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和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本次审议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864 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 42,105,261 股,发行价格为 7.6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9,999,983.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323,396.23 元(不含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11,676,587.37 元。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中兴华验字(2019)第 01008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调整情况
根据《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预计不超过 85,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以
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4 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 49,875.05 47,000.00
2 年产 5 万吨洗油深加工项目 24,527.56 24,400.00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600.00 13,600.00
合计 88,002.61 85,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
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
序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
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以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
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
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由于本次非公开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现公司根据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情况,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
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1 年产 4 万吨煤系针状焦项目 49,875.05 47,000.00 31,167.66
2 年产 5 万吨洗油深加工项目 24,527.56 24,400.00 0
3 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3,600.00 13,600.00 0
合计 88,002.61 85,000.00 31,167.66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
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 2018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是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符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