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3 证券简称:永东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7
债券代码:128014 债券简称:永东转债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718 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山西
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5]209 号)
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05 月 0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股票 2,470.00 万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13.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34,932,000.00 元,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 302,692,000.00 元(已扣除证
券承销费和保荐费合计金额 32,240,000.00 元),扣减其他相关上市发行费用
11,913,820.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90,778,179.25 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05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15)京会兴验字第10010021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设立了2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5年06月04日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的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专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稷山支行 14001727208050506722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 75290188000454672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5 年 06 月 05 日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
三、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6年03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并于2016年04 月13日,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 的议案》,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部分变 更。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万吨/年炭
黑 及 18,000KW 尾 气 发 电 项 目 ” 中 的 18MW 炭 黑 尾 气 发 电 部 分 , 由 原
“1*6MW+1*12MW发电机组”和配套“2*65t/h中温中压锅炉”变更为“3*6MW 发 电机组”和配套“3*35t/h中温中压燃气锅炉”。该变更部分属于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2万吨/年炭黑及18,000KW尾气发电项目”的内部组成 部分的微调。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15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6,808,863.49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项目的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2015)京会兴专字第 10010174号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五、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上述专户节余0.24元。公司已根据有关规定将上述款项全部划转至公司的其他银行账户,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工作,其相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六、备查文件
1、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