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2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云南曲靖灌装及制罐生产线建设项目”(以下简称“云南项目”或“该项目”),并将云南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4,364.1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44 号)核准,公司于 2021 年 2 月非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43,737,94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45,999,955.31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9,457,519.3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36,542,435.97 元。上述
募集资金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2 月 18 日出具的容
诚验字[2021]361Z0021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及剩余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7日,云南项目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和剩余情况如下:
项 目 金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50,654.24
减: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6,972.21
加:现金管理理财收益 419.35
加:利息收入 264.21
减:手续费 1.47
募集资金剩余金额 14,364.12
占本项目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28.36%
注:1、因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故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含该部分尚未支付的款项 5,708.12 万元。
2、公司 2022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公
司已使用 2.24 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归还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三、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原因
(一)基本情况
“云南曲靖灌装及制罐生产线建设项目”总投资金额 54,557.27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50,654.24 万元。该项目通过在云南曲靖建设生产制造基地,用于两片罐和饮料灌装生产,包括 1 条两片罐生产线及 2 条饮料灌装生产线。
目前该项目已建成 1 条两片罐生产线及 1 条饮料灌装生产线,并达到预计可
使用状态。截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该项目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36,972.21 万元(含
待支付的款项 5,708.12 万元)。
(二)项目终止原因
因宏观经济、客观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影响,下游饮料行业客户放缓或调整了对项目所在区域的产能投资,且部分意向性客户也因自身经营策略变化减少了项目所在区域的灌装订单分配。同时,公司已建成的 1 条饮料灌装生产线能够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现有客户需求。因此公司经审慎考虑,从提升募集资金投资效益的
角度出发,对原项目建设内容中的第二条饮料灌装生产线不再投入,并拟终止该项目。
四、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的后续安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财务经营状况,公司拟将云南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 14,364.12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待剩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出及前述尚未支付款项支付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五、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事项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经营实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并将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该事项的决策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此事项。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昇兴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和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昇兴股份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并提请上市公司注意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及时归还前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九、备查文件
1、《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3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