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6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刘利剑先生已提出辞职申请,为保证董事会正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王竞达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王竞达女士当选后将接任刘利剑先生原担任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及职务。
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王竞达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王竞达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竞达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 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 7 月至今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财政税务学院副院长,教授;目前为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常务理事、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理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河北冀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1 月至今任惠柏新
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竞达女士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王竞达女士目前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候选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第 3.2.3条、《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所列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王竞达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