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1-081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和时间安排方面与公司年度信息披露时间存在冲突;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方未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表示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9 月 2 日
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16 号院 3 号楼 20 层 2001
执行事务合伙人:赵庆军
2020 年末,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107 人,注册会计师 562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13 人。
2.业务规模
2020 年度业务总收入:8.89 亿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6.90 亿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17 亿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 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
地产业、建筑业。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0.50 亿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 家
3.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和计提职业风险金,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000 万元以上。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 号等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
4.诚信记录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18 年-2020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36 次和自律监管措施 0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温安林先生,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 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罗建平,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洪海先生,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6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 150 万元(含税),含年报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30 万元及其他各专项审核费用 20 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用(120 万元)增加了内控审计费用。审计费用系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依据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从 2017 年度至今已提供四年审计服务年限,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多年来为公司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和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人员和时间安排方面与公司年度信息披露时间存在冲突;同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四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了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和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公司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友好协商,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变更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亚太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确认就本次变更事宜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有关要求,积极沟通做好后续相关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需要,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
经对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变更审计机构理由正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 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审议后,一致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能够满足公司 2021年度审计需要。公司本次拟变更审计机构的理由正当、合规,有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聘请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同意变
更亚太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