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6-050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尚数字”或“控股子公司”)关于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议案。同意易尚数字与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签约价款为人民币381,496,833.66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83.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合同构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公司与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梅林中康路北梅林坳三路梅林办公楼;
注册资金:12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炳坤;
股权结构:
金额单位:万元
股东名称 出资额 出资比例
深圳市翠林投资有限公司 112,755.7579 91.6713%
深圳市联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0,243.1713 8.3278%
黄华新 1.0708 0.0009%
合计 123,000.00 100%
经营范围:建筑施工(具体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建筑企业资质证书规定的范围从事经营)。
成立日期:1981年5月4日;
经营期限:自1981年5月4日至2052年3月30日;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易尚数字与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合同的签订不涉及关联交易。在签订本协议之前,公司曾与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过易尚三维产业楼项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具体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履约能力分析
通过沟通与了解,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集建筑工程施工、房地产开发和金融投资等三大业务板块于一体的国家级大型施工企业,注册资金123,000万元,拥有4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34家分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等经营资质和资格,承建项目曾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2015年总收入50.72亿元,净利润4.18亿元,具备履行本协议的能力。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发包人:深圳市易尚数字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1、工程名称:易尚创意科技大厦;
2、工程地点:深圳市宝安中心区金科路与海天路交界处;
3、工程规模及特征:本工程建筑用地6,026.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共计55,442.23平方米;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易尚创意科技大厦主体结构工程(含钢结构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建筑给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化工程、金属门窗工程、室外工程、通风工程、电梯工程、消防工程、燃气工程、空调工程等,具体详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
6、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714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合同价款:人民币381,496,833.66元;
9、工程预付款的支付:本工程预付款比例为合同价款的28%,即人民币106,819,113.42元;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的时间为合同生效后十五个工作日内;
10、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进度款按月支付,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造价80%支付,竣工验收结算后付余款,留一部分款项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金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待保修期满后按规定付清。
11、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并经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2015年9月16日,易尚数字取得深圳市A002-0047宗地的土地使用权;2015年10月10日,易尚数字取得深地合字(2015)1012号《深圳市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该地块主要用于公司总部办公大楼即易尚创意科技大厦的建设。
目前公司已经完成该项目规划、设计、报建等工作,具备开工建设的条件。本合同的签订及易尚创意科技大厦的建设,将有助于公司未来经营发展对办公场地的需求,保障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2、本合同主要在2016年下半年、2017年和2018年执行,本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3、本合同签订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1、本合同主要在2016年下半年、2017年和2018年执行,本合同的签订和执行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2、本合同项目履行期较长,存在因施工进度不如预期从而影响竣工日期、施工方履约能力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影响工程进度及工程质量的风险,存在受不可抗力影响而造成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附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2、《易尚创意科技大厦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