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22-008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本次股份冻结事项进展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披
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公
司控股股东刘梦龙先生持有的 32250268 股股份于 2022 年 1 月 11 日被冻结。截
至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尚未收到与上述事项相关的法律文书或证明文件。刘梦龙先生正在积极争取早日妥善解决。公司将与控股股东保持密切的沟通和联系,持续关注事项进展,并按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刘梦龙先生正在筹划股权转让事宜,相关事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事项进展。由于所持股份存在被冻结情形,待解除司法冻结后再进一步实施转让,股权转让各方将在符合规定的要求下完成股权交易。该股权转让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其他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于2021年11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8)。刘梦龙先生系因个人债务纠纷,其所持公司5,858,230股股份于2021年11月1日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予以冻结。双方已就该事项达成和解,并于2021年11月12日解除了上述冻结情况。公司于2021年1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2、公司于2021年12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4)。刘梦龙先生系因个人债务纠纷,其所持公司
32,250,268 股股份于2021年12月6日被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予以冻结。双方已就该事项达成和解,并于2021年12月28日解除了上述冻结情况。公司于2022年1月4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目前,公司经营活动正常,此次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事项未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公司控制权等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需要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