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50 股票简称:龙津药业 公告编号:2024-003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通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及
会议资料。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3 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
参与表决董事9名,截至会议通知要求的表决截止时间,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董事周晓南以通讯方式参会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情况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会议以 9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樊献俄先生任公司董事长。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董事周晓南先生任公司副董事长。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战略委员会成员:樊献俄、魏利军、李亚鹤,召集人樊献俄;
审计委员会成员:张爽、徐慧、周晓南,召集人徐慧;
提名委员会成员:徐慧、魏利军、周晓南,召集人徐慧;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张爽、徐慧、樊献俄,召集人张爽。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部分
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中国证监会修订独立董事相关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独立董事及股份变动管理相关业务规则,公司股东大会已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和相关制度,本次董事会同意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六项管理制度,并废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樊丽娟女士任公司总经理。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李亚鹤先生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附后。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钱熙文先生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原财务负责人苏闽娟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聘任。钱熙文先生任职资格已由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张伟先生、杨瑞仙女士、张洪波先生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原副总经理李亚鹤先生、吴林波先生因任期届满不再聘任。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龙永先生任公司内审负责人。
(十)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宁博先生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附后。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已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上述人员聘任后,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拟任人员简历附后。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苏闽娟女士、吴林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离任后仍担任公司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并承诺离任后继续遵守股份限售的有关规定。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 月 3 日
附件:
一、拟任人员简历
樊丽娟,女,198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2016 年 2 月至 2020 年 12 月,历任本公司行政专员、投融资部总监、组织人力
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8 年 1 月起任云南中科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9 年 4 月起任云南龙津梵天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 年 7 月起任云南龙津康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云南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及云南中科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云南龙津梵天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云南龙津康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云南龙津康润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龙津康泽(云南)医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樊丽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樊献俄先生为父女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亚鹤,男,197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97 年至 2003 年供职于云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003 年至 2008 年任昆明龙津
药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08 年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云南创立生物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云南中科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牧亚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龙津康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云南龙津梵天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云南龙津禾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云镶(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新疆龙津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李亚鹤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钱熙文,男,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
正高级会计师、非执业注册会计师、云南省第二届会计领军人才(企业类),云南省高级会计师(副高)职称评审委员,昆明市西山区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外部董
事。2007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在昆钢集团工作;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任
云南昊邦投资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8 年 2 月至 2021 年 3 月,任昆明博健医
疗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 年 4 月至 2021 年 7 月任爱尔眼科集团云南省区财务
总监,2021 年 8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昆明吉长庚骨科医院财务总监。现任本公
司财务负责人。
钱熙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伟,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正高
级工程师、执业药师。1997 年 7 月至 2016 年 8 月供职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历任研究院药学部主任、研究院院长助理、创新药物大项目经理、研究院主管技
术副院长;2016 年 9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本公司研发总监,2017 年 11 月起任本
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云南中科龙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云南龙津康佑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及昆明市政协第十四届委员会委员。
张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杨瑞仙,女,197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
1994 年 8 月至 1998 年 6 月,供职于大理市农村信用社;1998 年 7 月至 2001 年
6 月,供职于大理州人民银行;2001 年 7 月至 2017 年 11 月,历任本公司办公室
主任、行政中心总监;2008 年 7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本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
主席;2014 年 9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7 年 11 月起任本公
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杨瑞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张洪波,男,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执业
药师、制药工程中级工程师。2004 年 10 月至 2006 年 12 月昆明龙津药业有限公
司质检员;2007 年 1 月至 2008 年 2 月任昆明龙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质量控制
(QC)部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14 年 8 月任本公司质量保证(QA)部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