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8 证券简称:世龙实业 公告编号:2022-024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借款及其他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度,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重大单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大额信用减值准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对公司应收账款的后续核查及催收进展等情况持续关注,要求公司对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龙供应链”)贸易业务及其外部债务事项进行全面自查。
公司在对子公司-世龙供应链的外部债务事项核查的过程中,通过内部访谈及查询相关工商资料发现,鹰潭市齐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晖化工”)为公司原副总经理汪大中先生的亲属所控制的企业,应当认定为公司关联方,鉴于齐晖化工自2014年以来均与公司发生了相关关联交易,现予以追加确认。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借款概述
2020年2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世龙供应链因经营资金周转需要,与关联方-齐晖化工签订了《资金使用协议》,协议主要内容为世龙供应链向齐晖化工借款1,000万元(不含利息),借款利率参照民间借贷标准为12%/年,资金使用期限为一年。鉴于世龙供应链贸易业务近几年累积产生大额应收账款,考虑其经营风险较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要求世龙供应链自2021年度起逐步停止其贸易业务,后续工作全面转为业务核查及资产的催收保全。鉴于上述原因,世龙供应链全面停止其贸易业务后无充足的流动资金,世龙供应链于2021年度仅向齐晖化工支付了归属于2020年度的关联借款利息97.16万元,该笔借款的本金世龙供应链
尚未偿还。
鉴于世龙供应链自2021年起贸易业务已逐步停止,暂无充足的流动资金偿还相关借款,经子公司世龙供应链与关联方-齐晖化工友好沟通协商,双方于2022年4月15日签订了《资金使用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在本金尚未归还之前,世龙供应链支付齐晖化工的借款利率自2021年1月1日起由原12%/年调整为4.2605%/年(执行本公司2021年平均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利率)。
(二)其他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在识别齐晖化工为关联方后,全面统筹整理了其与公司2014-2021年期间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情况,2014年至2021年度公司向齐晖化工销售离子膜烧碱、双氧水及十水碳酸钠合计2,898.98万元(不含税),向齐晖化工采购盐酸23.56万元(不含税),关联交易价格均执行市场或同类企业价格。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借款及其他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追加认定。公司目前不存在与齐晖化工相关联的董事,无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事项涉及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4年-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汇总
(一)公司及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商品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方名 预计金 实际发生金 占同类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称 额 额 业务比
离子膜烧
鹰潭市齐晖 销售商品 碱、十水碳 - 48.88 0.18%
化工有限公 2021 年 酸钠等
司 购买商品 盐酸 - 13.31 2.34%
关联方名 预计金 实际发生金 占同类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称 额 额 业务比
离子膜烧
销售商品 碱、双氧水、 - 264.20 0.94%
2020 年 十水碳酸钠
购买商品 盐酸 - 9.01 1.54%
2019 年 销售商品 离子膜烧碱 - 390.30 1.44%
2018 年 销售商品 离子膜烧碱 - 484.42 1.69%
2017 年 销售商品 离子膜烧碱 - 611.21 3.30%
2016 年 销售商品 离子膜烧碱 - 355.34 3.32%
2015 年 销售商品 离子膜烧碱 - 297.54 2.42%
销售商品 离子膜烧碱 - 447.09 2.94%
2014 年
购买商品 盐酸 - 1.24 0.25%
2014-2021 年合计 - 2,922.54 -
(二)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及相关利息
单位:人民币万元
预计金 实际发生金额
关联方名称 年度 关联交易类别 交易内容
额 金额
2020 年 借款 向关联方借款 - 1,000
鹰潭市齐晖 关联借款利息
2020 年 借款利息 费用 - 97.16
化工有限公
司 关联借款利息
2021 年 借款利息 费用 - 42.605
合计 1,139.77
2014年-2021年,公司和子公司与齐晖化工发生关联交易共4,062.31万元。其中,公司和子公司向关联方销售或采购商品2,922.54万元,子公司向关联方借款
及相关利息费用合计1,139.77万元。
三、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鹰潭市齐晖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622705678954X
法定代表人:齐美春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注册地址: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安仁大道 D346 号;
经营范围:盐酸、液碱、液氯、双氧水、硝酸、硫酸、醋酸酐、三氯化磷、三氯化铝、氯化亚砜、亚硫酸氢钠、氨水、丙酮、甲苯、甲醇、AC 发泡剂、黄磷、三氯甲烷。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1 年度总资产 1,500 万元,净资产 300 万元,主营业
务收入 2,000 万元,净利润 50 万元。
2、与公司关联关系
齐晖化工的主要股东齐正芳为公司原副总经理汪大中先生的岳父,齐美春为汪大中配偶的哥哥。综上,由于齐晖化工为原副总经理汪大中先生的亲属所控制的企业,公司追加认定其为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齐晖化工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示网、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国家发改委和财政网站,齐晖化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向齐晖化工销售产品和采购生产所需原材料,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应为参照市场价格或同类企业价方式协商确定。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系日常业务,具体协议要待实际发生时签订,因此交易具体价格、款项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主要条款在协议签订时方可确定,届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合同既定条款履行相关义务。
3、关联借款利率合理性
子公司世龙供应链向关联方借款1,000万元且向其支付利息费用,在2020年度执行民间借贷市场正常利率标准,以年化利率12%支付利息;鉴于子公司世龙供应链已于2021年度全面停止经营活动,暂无偿还借款的资金能力,根据双方于2022年4月15日签订的《资金使用补充协议书》,协议约定在本金尚未归还之前,世龙供应链支付齐晖化工的借款利率自2021 年1月1日起由原12%/年调整为4.2605%/年(执行本公司2021年平均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因此,上述关联借款利率合理,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同类企业价格,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独立性等方面不会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该关联交易对关联人产生较大依赖。
2、公司子公司因2020年度经营资金周转需要,向上述关联方借款并支付相应利息,借款利率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本公司2021年平均银行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利率合理公平,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业务和生产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