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的书面承诺
根据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本人江金华被提名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鉴于本人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8 号——独立董事备案》第六条的规定:“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指导意见》的要求,参加相关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在上市公司发布召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时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应当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本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予以公告。”
本人书面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公司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特此承诺。
承诺人:江金华
2021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