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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8-31

埃斯顿: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21-108 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该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司财务部测算,母公司 2021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 41,085,684.20 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4,108,568.42元,加上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 182,770,989.04 元,扣减 2021 年上半年向全体
股东派发的 2020 年度现金股利合计 0 元,母公司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累计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219,748,104.82 元 , 母 公 司 期 末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1,268,981,557.81 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
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上述规定,公司以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报
表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 219,748,104.82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的最新的总股本 868,638,373 股,扣除“南
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6,727,400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45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约 38,785,993.79 元(含税),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公司经营需要;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若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相关说明

    1、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年-2022 年)》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该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2、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良好的发展前景并结合公司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3、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
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上半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
配预案,既考虑了公司为进一步落实“双核双轮驱动”、机器人产业国际化的发展战略,保证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与要求,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当期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0 年-2022 年)》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
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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