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埃斯顿: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3


股票代码:002747        股票简称:埃斯顿      公告编号:2019-042号

              南京埃斯顿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本次会议议案1至议案8均为普通决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9、议案10为特别决议
事项,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5月22日(星期三)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2019年5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22日上午
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19年5月21日15:00-2019年5月2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开发水阁路1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波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5人,代表股份541,324,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835,616,859股的64.7814%。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13人,代表股份527,873,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717%;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人,代表股份13,450,7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97%;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12人,代表股份18,074,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630%。

  (二)公司部分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32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现场
13,450,74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07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32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27,872,953股,反对0股,弃权60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450,74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07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32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27,872,953股,反对0股,弃权60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450,74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07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4、审议并通过《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的99.9999%;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27,872,953股,反对0股,弃权60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450,74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07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32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27,872,953股,反对0股,弃权60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450,74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07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6、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32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9%;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27,872,953股,反对0股,弃权60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450,74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07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7、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8,07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4,622,953股,反对60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450,74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073,7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67%;反对60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3%;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南京派雷斯特科技有限公司、吴波先生、南京埃斯顿投资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34,565,87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515%;反对6,758,42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5%;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27,858,053股,反对15,50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6,707,825股,反对6,742,924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315,87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076%;反对6,758,42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924%;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的98.6924%;反对7,077,92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75%;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27,537,953股,反对335,000股,弃权60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6,707,825股,反对6,742,924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0,995,778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365%;反对7,077,924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1602%;弃权60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10、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41,324,3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527,873,553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13,450,749股,反对0股,弃权0股。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8,074,302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反对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弃权股数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姚启明、胡冬阳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