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5 证券简称:木林森 公告编号:2022-058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2年9月1日以现场方式在本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给全体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董事会会议推选孙清焕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6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组成第五
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孙清焕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选举组成第五
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审议,选举周立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和主任人选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已完成,并根据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的相关规
定,拟定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构成如下:
1、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孙清焕、李冠群、周立宏,主任委员:孙清焕。
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计委员会委员:米哲、周立宏、叶蕾,主任委员:米哲。
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提名委员会委员:叶蕾、孙清焕、米哲,主任委员:叶蕾。
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米哲、孙清焕、叶蕾,主任委员:米哲。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孙清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同意聘任孙清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唐国庆先生为执行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唐国庆先生为公司执行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周立宏先生、郑明波先生、李冠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的提名,聘任周立宏先生、郑明波先生、李冠群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冠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聘任李冠群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李冠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聘任李冠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李冠群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且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甄志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聘任甄志辉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自本次董事会表决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表决结果: 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木林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