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CHONGQING SANSHENG SPECIAL BUILDING MATERIALS CO.,LTD.
(重庆市北碚区三圣镇街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9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
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
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2,400万股,且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公开发行新股数量 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2,400万股
不超过1,500万股,且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
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 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
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 】元
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 】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年【 】月【 】日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以及关联股东周廷娥女士、潘呈恭先生、潘
先东先生、潘先伟先生、潘先福先生、周廷国先生、周廷建先生、曹兴成先生、
陈都先生、王方德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潘先文先生、范玉金先生、
张志强先生、潘敬坤先生、杨兴志先生、曹兴成先生、黎伟先生、杨志云先生、
陈勇先生、杨敏女士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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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
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
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4、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潘先文先生、周廷娥女士以及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张志强先生、杨兴志先生、范玉金先生、潘敬坤先生、曹兴成先
生、黎伟先生、杨志云先生追加承诺:本人所持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
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
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股票
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
因不影响本承诺的效力,在此期间本人仍将继续履行上述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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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
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
对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
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
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
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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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重大事项提示
一、发行前股东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本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以及关联股东周廷娥女士、潘呈恭先生、潘
先东先生、潘先伟先生、潘先福先生、周廷国先生、周廷建先生、曹兴成先生、
陈都先生、王方德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
股份。
2、本公司其他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担任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潘先文先生、范玉金先生、
张志强先生、潘敬坤先生、杨兴志先生、曹兴成先生、黎伟先生、杨志云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