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41 证券简称:光华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8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
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2.31元,公司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69,3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1,552,776.48元,实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7,747,223.5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5年2月12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41004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 660064917192
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 693358084
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 671764914865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元,公司无后续使用用途,为便于公司管理,已办理账户注销手续。
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汕头金平工业城支行、中国民生银行汕头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