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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爱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3-05-24

*ST爱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ST爱迪      公告编号:2023-047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勇先生。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二)14:0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 3008 号 IBC 环球商务中心 A
座 9 楼 A17 单元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5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3 日
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6)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 127,206,5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454,061,077 股的 28.0153%。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27,157,77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454,061,077 股的 28.0046%。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48,8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454,061,077 股的 0.0107%。

    3、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 9,398,81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454,061,077 股 2.0699%。

    4、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参加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15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2、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15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3、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15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4、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15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5、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15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6、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15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7、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15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8、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15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349,9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97%;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2%;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9、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15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10、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2023 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15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11、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7,157,67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6%;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4%;弃权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9,349,91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797%;反对 48,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192%;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公司独立董事姬昆、丁元波、胡晖均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了述职。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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