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77 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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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通
过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50 元人民币现金,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9.97 元/份调整为 19.92 元/份。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
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实施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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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再符合行权条件,公司决定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0万份股票期权;鉴于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标准系数未达到1.0,合计获授的15.15万份股票期权未达到可行权条件,公司决定将该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本次将合计注销 25.15 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实施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办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41人,可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212.85万份。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已实施的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意将《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99元/股调整为9.94元/股。
鉴于1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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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的规定,其激励对象资格已失效,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2万股。
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标准系数未达到1.0,公司拟回购注销其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0.36万股。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23.46万元对前述合计2.3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此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实施的《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办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及暂缓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为92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93.54万股。
表决情况: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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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特此公告。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