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8 证券简称:中矿资源 公告编号:2021-007 号
债券代码:128111 债券简称:中矿转债
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1 月 22 日
2、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620,000.00 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中矿资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暂缓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2020 年 11 月 4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
查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0 年 11 月 9 日至 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4、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5、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6、2021 年 1 月 7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财务顾问、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
二、向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1 年 1 月 7 日
2、授予数量:620,000.00 股
3、授予人数:3 人
获授的限制性 占首次授予
姓名 职务 股票数量(股) 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日股本总额比例
总数比例
张津伟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300,000.00 9.52% 0.10%
张学书 副总裁/总工程师 300,000.00 9.52% 0.10%
念红 核心业务人员 20,000.00 0.63% 0.01%
合计(3 人) 620,000.00 19.68% 0.20%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4、授予价格:9.99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限售期内激励对象因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配股股份、增发中向原股东配售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限售期的截止日期与限制性股票相同。
(3)解除限售安排
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 3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易日起至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 40%
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7、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0-2022 年三个会计年度,
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 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2019年公司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2019年公司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10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7 年-2019年公司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
低于 200%
注: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它激励计 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解除限售期内,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 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回购注销。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 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解除限售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A)、(B)、(C)和(D)四个档次, 分别对应标准系数如下表所示:
考评结果(S) S≥80 80>S≥70 70>S≥60 S<60
评价标准 A B C D
标准系数 1.0 0.8 0.5 0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达标”;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不达标”。
若激励对象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解除限售部分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若激励对象考核“不达标”,则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
三、关于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权益数量及权益价格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津伟先生,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张学书先生及张学书先生之配偶念红女士,在首次授予日前 6 个月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拟授予张津伟、张学书、念红的限制性股票将自其最后一次卖出公司股票之日起 6 个月后授予。
截至 2021 年 1 月 7 日,上述激励对象张津伟先生、张学书先生、念红女士
的限购期已满,并符合本激励计划及有关法规规定的全部授予条件。公司董事会同意向 3 名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 620,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
民币 9.99 元/股,授予日为 2021 年 1 月 7 日。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
容与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出具了《中矿资源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 1-00003 号),对公司截至 2020
年 1 月 8 日止的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认为:截至 2021 年 01
月 08 日止,公司已有 4,547,584.00 张“中矿转债”可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29,375,505.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