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5 股票简称:王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王子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安徽王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王子”)的股东广东泽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泽杉”)拟将其持有的 31%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栢兴科技”),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栢兴科技、王芬琴和胡杰将分别持有安徽王子 86%、9%和 5%的股权。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上述股权转让有关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5 年 1 月 17 日,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栢兴科技与广东泽杉签署了《股权
转让协议书》。
二、主要交易方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东泽杉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600MA51GBK019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八路 2 号豪威科技大厦 2117
法定代表人:谢银慧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03 月 30 日
经营范围:销售:电子产品及配件、电路板、显示屏、计算机软硬件、通讯产品及配件、智能穿戴产品、VR 产品、无人机、机电产品、汽车及配件、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玩具、智能家居产品、音响设备、仪表、安防产品、太阳能产品及配件、晶硅薄膜、橡胶制品、纺织品、服装服饰;医疗器械销售;实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国际货运代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徐化龙 1,209.00 60.45%
方伟丽 791.00 39.55%
合计 2,000.00 100.00%
广东泽杉除其股东方伟丽、法定代表人谢银慧任职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启翌科技有限公司外,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均无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广东泽杉除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海南王子新材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深圳启翌科技有限公司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广东泽杉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EDAXR8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奋进路 4 号王子工业厂房 B 栋 501(A 区-1)
法定代表人:王武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03 月 06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03 月 06 日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低碳材料、环保产品的研发和销售;包装制品的研发和销售;塑胶制品、塑料包装制品、仪器仪表、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的销售;服装、鞋类、箱包、收纳盒及其配件的批发、零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塑胶制品、玻璃保护片、塑料包装制品的生产;服装、鞋类、箱包、收纳盒及其配件的生产、加工。
栢兴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安徽王子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23MA2P012N7H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桃花工业园拓展区汤口路与万佛山路交口汤口路37 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7 年 09 月 04 日
营业期限:2017 年 09 月 04 日至 2057 年 09 月 03 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泡沫颗粒、泡沫及塑料制品、漂浮育苗盘,农膜、地膜、生产有机肥、农业机具;研发、生产、销售;纸蜂窝结构材料制品,保温材料、纸制品;蜂窝结构技术的咨询;生产经营环保包装材料、塑胶产品、塑料包装制品、模切产品、托盘制品、电子产品(除国家专控产品)、箱包、金属材料(除国家专控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机电产品、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具体项目以审批部门批准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出资金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 275.00 55.00%
广东泽杉科技有限公司 155.00 31.00%
王芬琴 45.00 9.00%
胡杰 25.00 5.00%
合计 500.00 100.00%
安徽王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1,504,311.20 37,174,315.20
负债总额 31,136,329.60 36,355,202.32
净资产 367,981.60 819,112.88
项目 2023 年 1-12 月(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176,221.52 56,344,720.87
营业利润 38,010.25 683,390.15
净利润 -123,958.88 473,917.18
(三)股权权属情况
安徽王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其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本情况
单位:万元
股权转让前 股权转让后
股东 认缴 持股 实缴 认缴 持股 实缴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出资额 比例 出资额
栢兴科技 275.00 55.00% 275.00 430.00 86.00% 430.00
广东泽杉 155.00 31.00% 155.00 / / /
王芬琴 45.00 9.00% 45.00 45.00 9.00% 45.00
胡杰 25.00 5.00% 15.00 25.00 5.00% 15.00
合计 500.00 100.00% 490.00 500.00 100.00% 490.00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广东泽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深圳栢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甲方占有公司 31%的股权,认缴出资 155 万元人民币,已实缴出资 155 万元
人民币。现甲方将其持有的公司 31%的股权,对应公司 155 万元人民币的认缴出资及 155 万元人民币的实缴出资,以 155 万元人民币转让给乙方。
甲、乙双方确认,上述股权转让价款为含税价格,乙方应当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甲方就本次股权转让应当缴纳的所得税(具体的所得税金额以税务主管机关确定的金额为准),并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款扣除甲方应当缴纳所得税之后的金额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五)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税务、公证、评估或审计等费用),由双方按中国法律的规定自行承担。
(七)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