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4 股票简称:利民股份 公告编号:2021-130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民股份”)分别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0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内蒙古新威远生物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威远”)在 2021 年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项目建设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
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关于 2021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1 年 11 月 29 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签订了《保证
书》(编号:2021 年呼鄂字保第 019 号),公司为新威远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提供 30,000 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贷款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分行;
2、保证人:利民股份;
3、借款人:新威远;
4、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
5、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借款或其他债务到期之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具体包括贷款本金、利息、罚息、滞纳金、实现债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8、担保合同签署时间:2021年11月29日。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69,194.12 万元(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9.2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69,194.1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9.22%;公司子公司对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 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3.38%。公司及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备查文件:
1、《担保书》;
2、《固定资产贷款合同》。
特此公告。
利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