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DianguangExplosion-proofTechnologyCo.,Ltd.)
(乐清市柳市镇东风工业区)
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201,
501,502,1103,1601-1615,1701-1716室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发行新股及老股转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总量为3,667万股,本次发行原股
让提示 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8.07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4年9月24日
拟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4,667万股
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和实际控制人石碎标、石向
才、石志微、石晓霞、石晓贤、朱丹和施隆分别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
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
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 的股份。
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自
公司股东林飞、施胜济、郑永芳承诺:自公司股票
愿锁定的承诺:
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
本次发行前已经发行的股份。
除前述股份锁定承诺外,在本公司担任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石碎标、石向才、石晓霞、 石晓贤、
朱丹、施隆承诺:前述承诺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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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
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
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深交所挂牌交易出售
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百分之五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持股变动申报工作将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
本公司控股股东电光科技及担任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股东石碎标、石向才、石晓霞、石晓贤、施
隆同时承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
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
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违反上述锁定期承诺,
则违规减持所得将归公司所有。同时,剩余股份锁定期
自动延长1年。如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缴公司,则公司
有权扣留应付现金分红中与应上缴违规减持所得金额
相等的现金分红。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
而放弃履行。(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
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减持价格亦作相
应调整。)
保荐人(主承销商)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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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承诺,若本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将
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发行人控股股东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
份。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
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招股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