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29 股票简称:好利科技 公告编号:2021-084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经与天健、中汇友好沟通,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拟改聘中汇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等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公司于2021年10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改聘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中汇2021年度审计报酬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69 人
上年末执业 注册会计师 665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9 人
业务收入总额 78,812 万元
2020 年经审
计的业务收 审计业务收入 63,250 万元
入 证券业务收入 34,008 万元
客户家数 111 家
审计收费总额 9,984 万元
2020 年上市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
公司审计情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制造业-电气机
况 涉及主要行业 械及器材制造业,制造业-化学原料及
化学制品制造业,制造业-专用设备制
造业,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8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近三年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册 开始从事 开始为本 近三年签署及
姓名 职务 会计师时 上市公司 开始在本所 公司提供 复核过上市公
间 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审计服务 司审计报告家
时间 数
吴广 项目合伙人/签 2009 年 2011 年2009年12月 - 3 家
字注册会计师
孙玮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11 年 2009 年 2009 年 9 月 - 2 家
朱敏 质量控制复核人 1995 年 1993 年 2011 年 11 月 - 10 家以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
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
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中汇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
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天健已连续为公司服务7年
上年度审计意见类型: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2、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天健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为更好地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
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经与天健、中汇友好沟通,并经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拟改聘中汇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
3、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天健、中汇均进行了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天健多年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的辛勤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中汇有关资格证照、相关执业信息和诚信纪录后,对中汇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诚信状况表示一致认可。中汇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理由恰当,同意将《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过对中汇相关信息的考察和论证,我们认为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改聘中汇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中汇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可以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该事项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中汇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行情决定中汇2021年度审计报酬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4、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7、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