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章程》的相关内容修订如下:
修订 修订前 修订后
条款
为维护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 简称“公司”)、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 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
第四条 有限公司 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 Longda Meat 公司英文名称:Shandong Longda Meishi
Foodstuff Co.,Ltd. Co.,Ltd.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条款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等相关事宜。
山东龙大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