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 002724 股票简称:海洋王 公告编号: 2017-066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洋王”)已于 2017年 6月2日完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审议情况
(一)、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修订案)》(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如下:
1、标的种类: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海洋王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经公司监事会核实、具备本激励计划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22
人。
4、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6.01元。
5、行权安排:在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比例分别为40%、30%、30%。
6、主要行权条件:在本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以2015年净利润和收
入为基数,2017-2019年相对于2015年的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10%、15%、
20%。
以上净利润增长率指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
(二)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2、2017年1月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名单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17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对《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4、2017年1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就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17年2月9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6、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对《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就公司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17年3月2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对《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进行了修订,公司监事会就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17年4月7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订<海洋王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9、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同意确定 2017
年5月22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559.997万份股票期权。
预留部分的授予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10、2017年5月22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二、股票期权授予的情况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确定以2017年5月22日作为公司第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之授予日。
2、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向22名激励对象授予559.997万份股票期权,具体
如下:
姓名 职务/职位 份额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司股本
(万股) 权总额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杨志杰 董事、副总经理 50.755 8.19% 0.127%
陈艳 董事、副总经理 50.755 8.19% 0.127%
黄修乾 董事 38.208 6.16% 0.096%
李彩芬 董事 38.208 6.16% 0.096%
李付宁 董事、总经理特别助理、行业事业部 25.472 4.11% 0.064%
总经理
唐凌 总经理特别助理、行业事业部总经理 25.472 4.11% 0.064%
冯源 总经理特别助理、总裁办公室总监 25.472 4.11% 0.064%
罗晓丹 品质保证部高级助理(主持工作) 20.377 3.29% 0.051%
孙社涛 技术与设计部高级助理(主持工作) 20.377 3.29% 0.051%
王春 市场部副总监 20.377 3.29% 0.051%
唐小芬 董事会秘书、财务部总监 20.377 3.29% 0.051%
左丹 管理优化部副总监 20.377 3.29% 0.051%
丁春普 行业事业部总经理 20.377 3.29% 0.051%
邱良杰 行业事业部总经理 20.377 3.29% 0.051%
吴俊峰 行业事业部副总经理 20.377 3.29% 0.051%
李文兵 行业事业部副总经理 20.377 3.29% 0.051%
王贺 行业事业部副总经理 20.377 3.29% 0.051%
刘洋 行业事业部副总经理 20.377 3.29% 0.051%
吴涛 国际部副总经理 20.377 3.29% 0.051%
林红宇 行业事业部总经理 20.377 3.29% 0.051%
樊煜 行业事业部副总经理 20.377 3.29% 0.051%
叶辉 供应链管理部总监 20.377 3.29% 0.051%
小计 559.997 90.32% 1.400%
姓名 职务/职位 份额 占授予股票期 占公司股本
(万股) 权总额的比例 总额的比例
预留部分 60.003 9.68% 0.150%
合计 620.00 100.00% 1.55%
3、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6.01元。
三、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与公司前次经董事会审议情况一致性的说明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等情况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与公司前期授予公告一致。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2)。
四、股票期权授予登记情况
1、期权简称:海洋JLC1
2、期权代码:037738
3、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时间:2017年6月2日
特此公告。
海洋王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