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号:2020-115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审慎分析并与相关各方反复沟通,决定调整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并终止公司与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如升”)及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志劲科技”)签订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新如升、志劲科技签署了《终止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与新如升签署的《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自动终止。除《认购协议》第八条“保密责任”之外,他条款不再执行,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
2、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生效后,除《认购协议》第八条“保密责任”之外,任何一方不再依据《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享有权利或履行义务,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
3、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在《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相关决议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与志劲科技签署的《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甲方: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2020 年 10 月 9 日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双方同意并确认,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自动终止。除《认购协议》第八条“保密责任”之外,他条款不再执行,对双方均不再具有约束力。
2、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生效后,除《认购协议》第八条“保密责任”之外,任何一方不再依据《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享有权利或履行义务,不再以任何理由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或主张。
3、双方同意并确认,双方在《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下不存在任何争议或纠纷,本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均不存在违约情形,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成立,自相关决议经甲方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签订《终止协议》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0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的议案》,上述议案内容属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就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1、鉴于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公司决定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主要是基于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而发生的行为,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
就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鉴于当前市场与政策环境的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后,决定终止公司分别与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本次终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业务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终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签订《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终止协议》是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调整的组成部分,公司非公开发行相关工作仍有序开展,《终止协议》的签署及生效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需取得证监会核准。相关批准及核准事项及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4、《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及补充协议之终止协议》
5、《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6、《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