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3 证券简称:金莱特 公告编码:2020-099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莱特”)于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 元(含税),根据公司《2020 年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中关于发行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董事会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7.03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
增股本数,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03 元/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
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完成了 2019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价格由 7.03 元/股调整为 6.99 元/股。
(2)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57,400,000股(含57,400,000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全部由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票数量在上述范围内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股数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和金额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拟认购股数(股) 拟认购金额(元)
1 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1,761,000
2 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1,761,000
合计 57,400,000 403,522,000
注: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调整公式为: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7,400,000 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全部由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认购。最终发行股票数量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按照发行对象的认购股数及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计算,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和金额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股数(股) 认购金额(元)
1 南昌新如升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0,613,000
2 中山市志劲科技有限公司 28,700,000 200,613,000
合计 57,400,000 401,226,000
注:各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发行价格×各发行对象拟认购股数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3)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03,522,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401,22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其他事项未发生调整。本次发
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调整的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