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主承销商:
特别提示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莱特”或“发行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 (证监会公
告[2013]42号)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95号)和中国证券业协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
(中证协发[2013]231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关于加强新股发
行监管的措施》(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4]4号)等相关规定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
本次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结算平台进行,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
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
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实施办法》。
详细内容,请到深交所网站(www.szse.cn)查阅。
2、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
或“民生证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
本公告和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证券日报》上的《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
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2,335万股,公
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80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不超过2,33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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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7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上
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
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
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民生证券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
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金莱特”,
申购代码为“002723”,该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适用于本次发行网下
申购与网上申购。
3、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14年1月15日(T-3日)完成。
去除无效报价后,参与本次网下初步询价申购的投资者为314家,申购总
量为274,060万股。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投资者的报价情况,经过
协商一致决定将报价为13.51元/股及以上的申购报价作为剔除的最高报价
部分,对应剔除的申购量为68,52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申购总量的25%。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4、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最高报价后的剩余报价及申购情况,综
合参考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
金需求、老股转让计划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13.3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73倍(每股收益0.8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
数计算);
(2)22.30倍(每股收益0.6元,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
审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2年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
数计算)。
5、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初步询价中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报价
为有效报价,根据确定有效报价对象数量的规则,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确定
本次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19家,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数量之和为7,020
万股。
6、发行人根据发行价格和募投项目所需资金量,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
为2,335万股,均为新股发行,无老股转让。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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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64.24%;网上初始发行数量835万股,为本次发
行数量的35.76%。
7、本次发行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
8、若本次发行成功,发行人募集资金额为31,242.30万元。募集资金
的使用计划等相关情况已于2014年1月9日在《广东金莱特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进行了披露。招股意向书全文可在中
国证监会五家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
www.secutimes.com;中国资本证券网www.ccstock.cn)查询。
9、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T日(2014年1月20日)。投资
者只能选择网下发行或者网上发行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初步询价的投
资者将不能参与网上发行。若投资者同时参与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网
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