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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16 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0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5,256.8462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35 元,共计募集资
金 75,435.74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370.04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70,065.70 万元,
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
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102.13 万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963.5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8,963.57
项目投入 B1 69,272.14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27.87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07
项目投入 D1=B1+C1 69,272.14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27.9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9.3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0.09
差异[注] G=E-F 19.28
[注]差异系本公司自有资金转入和本公司支付法院划扣款
(二)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169.6556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9.77 元,共计募集资金
121,974.09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450 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 119,524.09 万
元,已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2.17 万元(含税)及前期预付的保荐费 150 万元(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386.79 万元(其中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 154.87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13 号)。
2.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19,386.79
项目投入 B1 65,168.26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95.62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03
项目投入 D1=B1+C1 65,168.26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95.6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54,314.18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26
差异[注] G=E-F 54,311.92
[注]差异系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及本公司支付法院划扣款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郴
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存放情
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郴州分行 437680000018019888828 306.45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 310104210014492 30.2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 1911021019200266668 440.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分行 610660383935 89.91
合 计 866.79
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上账户均已被司法冻结。
(二)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
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郴
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南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 3 个募集资金专户,剩
余募集资金(不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交通银行郴州分行 437899991019999999960 8.97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北湖支行 1911021019050066991 67.4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郴州南大支行 43050170383609881588 22,570.17
合 计 22,646.58
注: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以上账户均已被司法冻结。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 首次公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