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ST 金贵 公告编号:2020-13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 号文核准,郴州市金贵银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7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
5,719.2116 万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 5,256.8462 万股,公司股东发售 462.3654万股,发行价格为 14.3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75,435.7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963.57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已于 2014 年 1 月 22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天健验字[2014]2-1 号《验资报告》。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91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 6,169.6556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价格为 19.7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974.09 万元,另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2,450.00 万元(含税)后,募集资金到账金额为 119,524,09 万元,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142.17 万元(含税)及前期预付的保荐费 150 万元(含税)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386.79 万元(其中发行费用增值税进项税额 154.87
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4 月 15 日对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2-1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1、公司IPO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69,272.14 万元(其中:使
用募集资金本金 68,963.57 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利息 308.56 万元,使用转入专户的自筹资金 1,266.99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24.3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余额 0 元,转入募集专户的自筹资金余额 5.01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余额 19.35 万元)。
2、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119,482.41 万元(含使用
募集资金利息 80.48 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5.16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余额 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余额 15.16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2014 年公司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分别在交通银行郴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中国银行郴州分行等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该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14 年 2 月 20 日分别
与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2、2017 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又分别在交通银行郴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南大支行开设了三个募集资金专
项账户,仅用于该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2017 年 4 月 28 日,
公司分别与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95,230.42 元(其中
募集资金本金余额 0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余额345,103.07 元,转入募集专户的自筹资金余额 50,127.35 元)。
1、公司 IPO 募集资金截止到 2020 年 6 月 30 日存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存款余额 备注
305.29 利息(扣除手续费)
1 交通银行郴州分行 募集资金
0.00
2 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440.20 利息(扣除手续费)
0.00 募集资金
229.36 利息(扣除手续费)
3 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
50,127.35 自筹资金
192,515.43 利息(扣除手续费)
4 中国银行郴州分行
0 募集资金
合计 243,617.63
注: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以上账户均已被司法冻结。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截止 2020 年 6 月 30 日存储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开户银行 存款余额 备注
15,143.53 利息(扣除手续费)
1 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
募集资金
113,899.09 利息(扣除手续费)
2 中国建设银行郴州南大支行
募集资金
22,570.17 利息(扣除手续费)
3 交行郴州分行
募集资金
合计 151,612.79
注: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以上账户均已被司法冻结。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4年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4年2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后,使用募集资金18,449.4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5年3月11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决议终止实施“5万t/a次氧化锌烟灰资源利用项目”,将原定用于投资该项目的24,159.20万元中的22,226.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24,159.2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5.03%,其中22,226.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其余1,933.20万元募集资金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产情况和公司其他投资项目建设及相关流动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具体用途。
3、2016 年 4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12,000 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8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截至 2017 年 6 月 30 日,已将流动资金 12,000 万元归还至募投专户,至此,
公司已全部归还 2016 年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2,000 万元。
4、截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69,272.14 万元,
占承诺投资项目总额的 103.34%,其中:
(1)白银技术升级技改工程项目累计已投入 27,627.01 万元,占该项目投资
总额的 100.60%。
(2)5 万 t/a 铅冰铜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已投入 17,175.29 万元,占该
项目投资总额的 99.01%。
(3) 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累计投入 24,469.84 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
额的 110.10%。
(二)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使用募集资金27,482.35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017 年 5 月 1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
70,000 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11 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
截止 2018 年 5 月 2 日,已将流动资金 70,000 万元归还至募投专户,至此,
2017 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性的所有资金已全部归还募集专户。
3、2018 年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