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证券代码:002714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
发 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秦英林 钱瑛 曹治年
Ram Charan 李宏伟 阎 磊
冯根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1
目 录......2
释 义......3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4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4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6
四、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8
五、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0
第二节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12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12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3
第三节中介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5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5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16
第四节有关中介机构声明......17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18
发行人律师声明......19
审计机构声明......21
验资机构声明......22
第五节 备查文件 ......23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上市 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牧原股份
牧原集团/控股股东 指 牧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 指 秦英林先生和钱瑛女士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牧原股份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东大会 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 指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
律师、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中兴 指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除特别说明外,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出现的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形均因四舍五入造成。
第 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MuyuanFoodsCo., Ltd.
证券简称 牧原股份
证券代码 002714
住所 河南省南阳市内乡县灌涨镇水田村
法定代表人 秦英林
设立日期 2000年7月13日
注册资本 526,235.86万元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电话 0377-65239559
传真 0377-66100053
网址 www.muyuanfoods.com
电子信箱 myzqb@muyuanfoods.com
许可项目:牲畜饲养;种畜禽生产;种畜禽经营;供港澳活畜禽
经营;饲料生产;牲畜屠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动物无害化
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经营范围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
目:粮食收购;谷物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饲料添加剂销售;畜
牧渔业饲料销售;牲畜销售;畜禽粪污处理利用;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1、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
2、2021 年 11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
于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进行调整;
4、2022 年 6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次调整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同意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根据公司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情况进行相应调整;
5、2022 年 9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6、2022 年 10 月 17 日,发行人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同意将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 2023 年 11 月 2 日。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情况
1、2022 年 9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请;
2、2022 年 10 月 11 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牧原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70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2022 年 11 月 21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向发行对象牧原集
团发送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要求发行对象
牧原集团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前足额将认购款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
次发行开立的专用账户;
2、根据中兴华于 2022 年 11 月 22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
[2022]140002 号),截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止,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
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人缴纳的申购牧原股份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认购款人民币 5,999,999,982.48 元;
3、2022 年 11 月 22 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证券已将上述认购资金
扣除相关保荐承销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根据中
兴华于 2022 年 11 月 23 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2]140003 号),
截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止,公司实际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50,112,584 股,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112,584.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82.48 元,均为货币出资,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893,312.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87,106,670.25 元,其中:新增 股本人民币
150,112,584.00 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5,836,994,086.25 元;截至 2022 年 11 月
22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72,282,839.00 元,股本为5,472,282,839.00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公司已经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并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相关规定,资金到位后及时存入专用账户,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确保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发行股票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人民币 1.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