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2-138
优先股代码:140006 优先股简称:牧原优 01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9 日、2021 年 11 月 4 日、2022 年 2 月 26 日和 2022 年 6 月 11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3年11月2日),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本次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本次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主要是为确保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延长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相关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30 日